更新日期:2026年4月
澳大利亚税务局 (ATO) 目前正在严厉打击违反第 100A 条 (Section 100A) 的信托利润分配。如果您将信托利润账面分配给了低税率的成年子女,但资金实际上却流回了父母手中用于还房贷或日常开销,ATO 会将其视为“避税安排”,并对该笔收入征收 最高 47% 的惩罚性税率。
家庭信托 (Discretionary Family Trust) 不像公司那样拥有固定的税率。信托每年产生的净利润,可以通过受托人 (Trustee) 的决议,灵活地分配给税率较低的家庭成员(如在读大学的成年子女、退休的父母等)。由于澳洲实行阶梯税率,通过将利润从高收入者转移到低收入者名下,整个家庭的整体税负可以大幅降低。
通过下方滑块输入信托本年度产生的净利润。对比“全部由父母一人承担”与“平分给父母和一个无其他收入的成年子女”的税额差异。(估算已包含最新减税方案及2%医疗保险附加费)
场景 A: 全部分给父母 (高税率)
场景 B: 父母与子女 50/50 平分
利用信托分配,您的家庭大约节省了: $10,912
虽然通过分配给低收入家庭成员可以节省大量税款(如上方计算器所示),但这笔钱必须符合真实的经济利益转移。为了避免触发 ATO 的 Section 100A 反避税条款,您必须做到:
专业建议: 家庭信托分配的合规性正在遭受 ATO 的空前关注。如果您经营着家族企业或通过信托持有大量投资组合,请务必在每年 6 月中旬之前与我们预约 EOFY 税务规划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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